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化养老领域,国务院出台了包括税收优惠、价格改革等“一揽子”扶持政策。
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主任高云霞在接受《第一财经日报》采访时表示,“一揽子”扶持政策是在总结一些地方“先行先试”的基础上提出的。在她看来,文件最大的亮点是赋予了民间资本更加自主的定价权。
“公平”是这份名为《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的文件的关键词。
《意见》在养老领域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为三方面:一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,鼓励社会资金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;二是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;三是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。
《意见》要求进一步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,提出养老机构用电、用水、用气、用热,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;除公立医疗、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,其他医疗、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。
高云霞认为,由于养老产业整体上是资金回收周期非常长的行业,民间资本对于回收资金非常看重,而地方政府担心民间资金会“漫天叫价”损害老年人的利益,所以在这方面一直都非常谨慎。
“放开定价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养老领域,但如何在放权和规制之间做好平衡,对地方政府来说也是一大考验。”高云霞说,政策的落实非常重要。
在她看来,此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性政策出台,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,实施效果并不好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,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。
高云霞表示,这个政策可以盘活一部分国有资产,此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提出了这样的建议。大部分国有培训疗养机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需要进行改造,有些改造的成本甚至不低于重新建设。成本应该如何分担?这需要进一步出台政策,否则难以吸引民间资本入场。
《意见》还特别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。
“当前,政府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非常严格,需要定期申报,审批流程比较繁琐,对定点机构的数量上也有严格的限制,有些养老机构好几年都申请不下来。”高云霞说。
高云霞称,《意见》的这部分内容,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是一个利好。老人们非常看重医疗报销,如果养老机构配套的医疗机构能够成为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,将极大地方便老年人,也可以增加养老机构的吸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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